发布时间:2021/11/12
顺德区水环境“十四五”新增市控断面自动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的获取”的规定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1-16761
项目编号:440606-2021-16761
项目名称:顺德区水环境“十四五”新增市控断面自动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6,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水环境“十四五”新增市控断面自动监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6,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江、湖治理服务 |
顺德区水环境“十四五”新增市控断面自动监测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16,400.00 |
1,816,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前1个月为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时间,1个月试运行,其余为数据服务期;项目施工期和试运行时间不计入数据服务时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1年度任一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水环境“十四五”新增市控断面自动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以上标准如有最新,以最新的为准。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水环境“十四五”新增市控断面自动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的。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的获取”的规定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B栋311号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B栋31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磋商文件的获取
1.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bdzbsd@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购买标书款(请备注011+单位缩写),咨询电话:0757-82593498。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良支行
账号:9550880207947800118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须显示备注内容+转账单号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二)温馨提示:
1.供应商请先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右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咨询电话:400-183-2999。
2.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3.如响应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如响应供应商参加现场开标的,需出示最新的健康码、行程卡等,届时请配合相关工作并留意最新通知。
(三)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7楼
联系方式:0757-22832636
名 称: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B栋311号
联系方式:0757-82593498
项目联系人:区小姐
电 话:0757-82593498
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版权所有 Copyright (R) 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B栋3011号
联系方式:0757-82593498